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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出台楼市新政严控房价涨幅
来源:中新经纬2021-04-30 08:18:02
摘要
广东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9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对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由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书)后半年延长至一年,涨幅不超过3%(含本数)。

  广东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9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对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由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书)后半年延长至一年,涨幅不超过3%(含本数)。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东莞近年来房价涨幅明显。为了调控房价,东莞已经发布多项调控政策。此次新政是继去年7月东莞出台楼市限购、限转让政策及今年2月发布6条楼市重磅新政后,再次出台楼市新政。

  根据此次新政,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实行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商品房经营者应当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有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等违规行为。东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将加大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并加强联合惩戒。

  根据通知要求,经审核确认的新建商品住房申报价格,作为该项目在本年内申请办理预(现)售批次的平均申报价格,开发企业可根据拟办预(现)售楼栋的情况自行定价,但须以幢(栋)为单位申报销售价格,同一批次不同幢(栋)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10%,地面建筑层数4层及以下的住宅同一批次不同幢(栋)栋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40%,同一幢(栋)单价最高与单价最低的住宅单价相差幅度不超过25%。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提出了几条控制房价的新举措,是后续各地政府、房企营销部门和购房者等所需要积极关注的。

  首先是控制单价相差幅度。严跃进分析称,此次政策明确,同一批次不同幢(栋)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10%,同一幢(栋)单价最高与单价最低的住宅单价相差幅度不超过25%。换而言之,横向看,小区不同楼盘之间的均价差异不能超过10%。纵向看,一个楼盘的最贵户型和***户型价格不能超过25%。此类规定,有助于规范不同楼栋和不同楼层的定价,也减少了一些虚高价格项目的出现。

  第二是控制新批次的涨幅。此次政策明确,相关项目如按既有的定价原则计算的控制价格高于现价,则可比上一批申报均价上涨不超过5%且不得高于计算价格。类似规定也是为了新批次项目随意涨价的做法。根据此类规定,第二批项目价格涨幅最多是第一批基础上的5%,这样有助于抑制房企随意申报价格、无序上涨的做法。

  第三是减少涨价频率。此次政策明确,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由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书)后半年延长至一年,涨幅不超过3%(含本数)。从此类规定可以看出,对于部分项目后续要调价的,必须等待一年时间才可以,且有涨幅的控制。这样可以房企频频申请调价的冲动,类似频率减少也使得调价的空间减少,进而倒逼房企主动按既有价格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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