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目前深圳常住人口的住房保障覆盖率不足10%,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昨日审议《深圳市政府关于深圳公共住房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深圳市人大初审建议,深圳应大力增加居住用地和公共住房用地保障,进一步提高居住用地和公共住房建设用地占比。
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短板
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昨日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公共住房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工作报告》)。“十三五”期间,全市建设筹集公共住房44.2万套,超额完成原定40万套的目标,供应26.1万套,分别为“十二五”期间的2.4倍和2.3倍,创历史新高。
深圳市人大初审认为,肯定成绩的同时,深圳公共住房建设和管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目前深圳常住人口的住房保障覆盖率不足10%,低于国家规定的23%下限要求,更远低于新加坡82%、香港43%的水平。公共住房建设速度较快但供应速度较慢。“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建设筹集公共住房44.2万套,只供应26.1万套。
部分公共住房项目位于坪山、大鹏等相对偏远地段,市民承租意愿不高,造成部分房源出现空置。同时强区放权之后,由各区结合实际规划建设公共住房,因各区土地资源贫富不均造成公共住房资源不均衡等。
建议尽快制定“1+3+N”住房政策体系的配套制度
深圳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加快完善“1+3+N”的住房政策体系,尽快制定“1+3+N”住房政策体系的配套制度,如家庭财产限额标准、货币补贴和定价细则等,分层次、分步骤加快落实“二次房改”线路图。
市政府应当在每年的工作报告中对上一年度落实公共住房保障目标和下一年度公共住房建设规划进行说明,确保公共住房建设与全市人口总量、人口结构和人口增长相适应。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公共住房建设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推动公共住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另外,对照国家居住用地占比下限25%和公共住房覆盖下限23%的要求,建议深圳大力增加居住用地和公共住房用地保障,内部挖潜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选址论证等程序,探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以内可利用土地,按照绿色低碳的第四代住宅标准建设公共住房。同时,结合目前轨道交通大建设的契机,充分利用日趋紧张的城市土地资源,大力发展地铁上盖物业建设公共住房。
目前确定的“力争到2035年,居住用地占比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限25%”的目标过于保守,应当进一步提高居住用地和公共住房建设用地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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