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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十五条落地!楼市注入强心剂
来源:乐居买房2022-11-14 09: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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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已久的新政终于落地,烟台楼市迎来重磅利好。

乐居买房讯 李晓娜 期待已久的新政终于落地,烟台楼市迎来重磅利好。

在四季度这个重要窗口期,烟台出台了维护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十五条意见,强力支持刚需和改善需求。

一颗定心丸,给足了市场各方信心。

从新十五条来看,通过50%契税补贴让购房者拿到5000-20000元左右的切实优惠。在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商贷利率触底的当下,契税的减半,无疑进一步降低了购房成本,而八个月的时间期限,也催促了持币观望者的入市速度。从新政落地后这两天来看,烟台市民反响强烈。 

二手房带押过户,作为今年的新政,旨在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增强二手房市场活力。过去的“先解押、后过户”的限制增加了交易成本、延长了交易时间、减少了交易机会,并不利于不动产的流通。 

此次烟台加入阵列, 可以有效盘活二手房资源,加快二手房流通,以二手房交易活跃带动一手房交易。

烟十五条,不仅给购房者带来惠民便利,对开发商也说,也大大提振了信心。

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对信用记录良好、出现暂时流动性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抵押物充足且不影响综合授信的前提下,适当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支持。同时,搭建起常态化政银企对接交流平台,每月召开例会,制定“一企一策”的金融政策,满足房地产行业的合理融资需求,缓解房企资金需求压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最终目标。

以上举措,都在帮助房企渡过行业冬天,力图为房企排难输血,这为烟台市场注入了强大的信心预期。

再看看全国,政策面不断触底,利好信息接踵而至。

11月8日,央行射出第二支箭,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11日,央行《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被公布,16条重磅措施,全面支持房地产。

这16条大招,已经展现出了央行对房地产明确强力的支持导向。

接下来,对优质房企的融资支持,对停工项目的报交楼支持,对已出险房企的问题化解,对购房人的金融支持,将会全面落地。

随着放松政策效应的逐渐释放,整个楼市观望的情绪也将得到进一步扭转,预计年底市场有望回暖。

从全国到地方,利好政策层层加码,最好的买房时机或许已经出现了。

在新政刺激下,烟台购房者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调整入市节点,但要记住,烟十五条部分政策的有效期只到明年中旬。

以下为十五条意见细则:

一、实施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在烟台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者,可享受购房契税补贴50%。购房人可持已备案新建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买卖合同、购房人身份证明及不动产契税完税证明,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购房契税补贴;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会退还材料并说明原因;符合条件的报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复核合格后,发放补贴资金。各区市政府将结合自身实际,拟定详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同时对此项工作负责。补贴政策的实施,能够减少购房人购房成本约5000-20000元。

二、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鼓励在烟所有商业银行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实现银行贷款审批、抵押放款及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注销、新抵押的首次登记等各环节无缝对接。“带押过户”优化了二手房交易流程,节省了交易费用和时间,结合本次政策工具箱的其他内容,可以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活力。

三、多方联合服务市场主体释放改善型需求。我市将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一站式服务,解决购房群体“卖旧买新”痛点,打通二手房出售、新房购买的时间间隔期,通过旧房未售出、退还新房定金的方式防范居民认购风险,激活市场活力,解决用户购房实际难题。

四、深入开展“手拉手”精准营销活动。在现有面向医护工作者、现(退)役军人、公安干警、教师及毕业生、应急救援人员五大群体开展“手拉手”精准营销基础上,增加倍增培育企业以及相关重点企业为“手拉手”精准营销对象,为企业倍增计划提供安居保障;开展驻烟高校师生“人才定制住房”试点活动,让高校人才留在烟台,爱在烟台;在原20家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基础上再吸收部分优秀企业和优质房源加入“手拉手”活动,对房源项目实施科学分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精准营销直接牵手定向人群和优质房企,可以达到供需精准对接,优惠直接到人,解决人才居住问题,消弭来烟驻烟人群后顾之忧的目的。

五、精准引导项目提升品质。自2022年11月起,新出让土地,要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明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健康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智慧社区、海绵城市等高品质住宅建设条件,打造高品质住宅,鼓励开展烟台“美好社区”、“海绵社区”创建活动,对通过美好社区、海绵社区验收的,给予资金奖补;对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前介入,引导提升住宅环境配套和物业服务水平,支持引进大型品牌物业企业进驻,助推房地产品质功能价值提升;对具备开工条件尚未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实际,按程序对户型、布局进行报批调整,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当前群众对住房需求不再是解决“有没有”,而是要解决“好不好”,建设供应高品质住宅,将是今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发展方向。

六、加强本土优质房企培育支持力度。住建部门牵头对本土房地产企业进行筛选,建立本土优质房企、优质房地产开发项目及相关建筑业企业“白名单”,鼓励银行机构秉持“服务地方经济,助力产业发展”的理念,加强与本土优质房企的金融合作,在房贷、开发贷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此项工作将推动和促进“扎根烟台、服务烟台”低风险优质本土房企健康发展,促进烟台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七、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三年行动。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承销中介、房屋租赁机构、自媒体等,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恶意降价、非法招揽业务、诱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2022年是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三年行动中承上启下的一年,规范整治市场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将是此项工作的重心,各有关单位、各区市政府将开展切实有效的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稳定。

八、统一商品房销售项目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流程。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时(包括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建筑),属地住建部门应出具抵押物是否已办理预售备案的证明文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依法予以受理。住建部门对经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确认已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的房产,要通过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限制其对外销售和备案,以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九、推行货币化安置。自2022年11月起,各区市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重点工程建设等征收中,货币化安置率不得低于60%。对货币化安置的居民,由居民自愿选择“房票”安置。选择“房票”安置的,可给予货币补偿金额(应安置面积折算成货币补偿部分)10%-20%的房票奖励,具体奖励比例由各区市自行确定。安置居民持“房票”可购买新建商品房或符合法律规定的“二手房”。“房票”按照“谁主导,谁承担”的原则兑付,有效期为6个月,过期未使用的,取消“房票”奖励。

十、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措施。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全市按规定缴存、使用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有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合计余额超过两千万元的,可用未销售现房进行担保,使用不超过应留存资金50%的预售资金,所提供未销售现房价值按同质房屋成交价格50%折算。在担保使用预售资金期间,所提供未销售现房不得对外销售、不得抵押融资。担保使用的预售资金应提供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证明材料并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供应商等。

十一、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节点。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前,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须于该项目取得首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缴清。未按期缴清的,停止办理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在烟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

十二、推动存量住房向保障性住房转化。在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前提下,鼓励市、区(市)国有平台、公司,采取购买、置换等方式,将现有存量商品住宅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等,加快商品住宅库存去化,促进房企资金回笼。积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人才公寓、住房租赁信贷产品,支持我市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发展。

十三、优化土地供应。市本级及各区市要择优选择部分设施配套齐全、位置相对优越的住宅地块实施公开出让。土地出让评估价格,应充分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合理确定评估销售费率、销售样点价格、开发商收益率及建安成本等;竞买保证金可设置为不低于出让最低的20%,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选择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开发企业需按相关规定支付利息)。

十四、加强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对信用记录良好、出现暂时流动性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抵押物充足且不影响综合授信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适当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支持,对展期或续贷申请通过的企业不按照逾期报送信息。

十五、建立政银企对接月例会制度。自2022年11月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搭建常态化政银企对接交流平台,每月召开例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服务本市房地产企业“一企一策”的金融政策,满足房地产行业的合理融资需求,缓解房地产行业资金需求压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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