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立夏到来
5月14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鲁人社字〔2021〕64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 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 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年5月12日
高温补贴发放有两个标准,只要符合其一,用人单位就需要及时给职工发放!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
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的。
例: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可享用到高温津贴。
山东每年6月至9月期间,总计发放4个月的高温津贴。
根据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
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
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
由县级以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
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炎炎夏日即将来袭
大家一定要做好降温防护
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才最重要!
把这篇文章推给你老板吧!
责任编辑: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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